所谓“药食同源”,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,常常将某些中药材作为食材广泛应用,如大枣、山药、莲子、百合、薏苡仁、枸杞子等。这些药材均以食品的身份深入百姓生活,同时也被《中国药典》收载,兼具食品与药物双重身份。
此前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,提出将对党参、肉苁蓉、铁皮石斛、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叶等9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简称“食药物质”),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。这也意味着,在原来的101种药食同源名单的基础上,将再增加9个新品种。文件的出台还说明,此后它们可以被用作食品原料使用,安全性比较强。
佛山市中医院药剂科,主任中药师,执业中药师。从事中药制剂、调配、中药新药研发等工作20余年,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,熟练掌握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、技术和方法,对于中药养生保健有一定的研究。